李濟
1929至1936年期間,他先後主持安陽殷墟(第四與第六次)、城子崖第二次及辛村第一次的發掘,在殷墟第十一次發掘時發現了大批的車器,並且特地購置電影拍攝機前往,記錄了鹿方鼎與牛方鼎的出土實況。李濟從參加殷墟工作一開始,就跟所內同仁約定:「一切出土物全部屬於國家財產,考古組同仁自己絕不收藏古物。」他推翻了王國維認為只有帶銘文的完整器物才有價值的論點,主張一切的原始材料,只要能體現人類的活動,哪怕是殘陶碎骨,只要是經過有計劃的科學方式採集得來的,就能顯現真正的學術價值。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隨史語所從昆明遷往四川李莊。那是個偏僻的山鄉,要把所裡的資料運上山坡是件很費力的事。某一次搬運時,不巧撞壞了一個木箱,箱內的人骨標本暴露出來,引起附近居民一陣嘩然,民眾見人就說:「這個機關,還吃人喲!」一時之間輿論紛紛,群情激憤。後來,傅斯年及李濟等人出面,並邀請當地官員及地方士紳座談,再三解釋人骨對考古、人類學的重要意義,並請他們向民眾做必要的解說,才化解了一場誤會。
抗戰勝利後,曾赴日本各地調查及接收戰時被日本軍方及各界掠奪的中國文物。不過,他在東京前後尋找「北京人」頭骨五次,均未獲得結果,因而引以為憾。194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及評議員,該年冬天,率領史語所、中央博物館、故宮博物館等同仁押運館藏古物來臺。
抵臺後,李濟除了在臺灣大學歷史系任教外,更創辦了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在領導及參加多次臺灣全島考古發掘與人類學調查之餘,持續整理及研究殷墟出土的器物,並完成《殷虛器物甲編:陶器(上輯)》。1955年被任為中研院史語所所長,同年十月奉命為代理院長。
1979年8月1日,是他手創的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成立三十周年,他也在這一天因心臟病猝發於臺北寓所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