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借臺大男生第八宿舍予國立藝術學院為教學場所 公文
典藏者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校史發展組
教育部同意臺大男生第八宿舍作為國立藝術學院的教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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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臺大男生第八宿舍作為國立藝術學院的教學場所。
紙
教育部(函)
受文者:國立台灣大學
副本收受者:國立藝術學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柒拾叁年伍月拾肆日
發文字號:台(73)總17990
主旨:貴校第八男生宿舍一棟,借與國立藝術學院作為教學場所之用一案,同意照辦,請查照。
說明:復七十三年四月廿一日(73)校總字第○三四二三號函。
部長 朱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