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
作者
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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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1.本物件為以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司法大樓)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2張黑白照片,右下照片為長官室,上方有1段文字「長官室」,畫面中可見較為典雅的規劃,左上照片為會議室,下方有1段文字「會議室」,畫面中可見其桌椅擺設,右上方有1段文字「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深紅色單色印刷,右上處為郵票黏貼處,有2隻臺灣黑熊之圖案,右側有「郵便はかき」字樣,左下有紅色橢圓戳印,有「山林」字樣,上方有「CARTE POSTALE」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