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

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

典藏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1.本物件為以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司法大樓)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3張黑白照片,右下照片為二樓大廳,上方有1段文字「二階廣間」,畫面中可見一樓梯,中央照片為中央塔,左上照片為三樓餐廳,下方有1段文字「三階食堂」,可見擺放整齊之桌椅。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深紅色單色印刷,右上處為郵票黏貼處,有2隻臺灣黑熊之圖案,右側有「郵便はかき」字樣,左下有紅色橢圓戳印,有「山林」字樣,上方有「CARTE POSTALE」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
2.高等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於西元1934年竣工,總督府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設計,屬折衷主義建築,以仿羅馬風格搭配日本趣味風格設計,帶有些許文藝復興氣息,其址清朝時原為供奉關公的武廟,是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司法機關,戰後為中華民國司法院與最高法院的官署,稱司法大樓,後最高法院搬離。現為國定古蹟。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
典藏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典藏與管理
數位物件典藏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內容描述

1.本物件為以高等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司法大樓)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3張黑白照片,右下照片為二樓大廳,上方有1段文字「二階廣間」,畫面中可見一樓梯,中央照片為中央塔,左上照片為三樓餐廳,下方有1段文字「三階食堂」,可見擺放整齊之桌椅。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深紅色單色印刷,右上處為郵票黏貼處,有2隻臺灣黑熊之圖案,右側有「郵便はかき」字樣,左下有紅色橢圓戳印,有「山林」字樣,上方有「CARTE POSTALE」及2行字樣,由左至右為「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
2.高等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於西元1934年竣工,總督府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設計,屬折衷主義建築,以仿羅馬風格搭配日本趣味風格設計,帶有些許文藝復興氣息,其址清朝時原為供奉關公的武廟,是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司法機關,戰後為中華民國司法院與最高法院的官署,稱司法大樓,後最高法院搬離。現為國定古蹟。

物件類別
印刷品
識別碼
2001.00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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