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梅下集完結篇

二度梅下集完結篇

作者
吳文超,陳文敏,林福地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劇情大綱:續上集,杏元在昭君廟跪求娘娘保庇,又上扎天山投崖,昭君娘娘顯靈救她一命,從天庭又回到人間。醒時已在濟州府鄒大人後花園裡,哭聲驚動鄒夫人和小姐雲英察看。經詢問後,杏元自稱汪月英,是與杏元小姐一同去和番的婢女,主人跳崖後為保貞節逃出。鄒夫人收她為義女,與雲英姐妹相稱。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二度梅下集完結篇
其他名稱
其他名稱: 
翻譯名稱: 

Jī-tōo-muî Ē-tsi̍p Uân-kiat-phinn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內容描述

劇情大綱:續上集,杏元在昭君廟跪求娘娘保庇,又上扎天山投崖,昭君娘娘顯靈救她一命,從天庭又回到人間。醒時已在濟州府鄒大人後花園裡,哭聲驚動鄒夫人和小姐雲英察看。經詢問後,杏元自稱汪月英,是與杏元小姐一同去和番的婢女,主人跳崖後為保貞節逃出。鄒夫人收她為義女,與雲英姐妹相稱。

盧杞迫害陳家二老關入天牢,春生和良玉幸運脫逃。兩人四處逃亡,休息時遭小偷偷走包袱,醒來前往廟宇詢問卻遇官兵,良玉被抓,春生走失。原來官兵喝醉誤認良玉為山賊,將他捉拿至太師府,所幸馮太師明察秋毫。太師見良玉氣宇不凡,才高八斗,想起好友梅葵之子,問其姓名,良玉自稱木龍,否認身份,自此成為太師門生。

一日,馮太師門生鄒大人來訪,太師引介良玉跟隨鄒大人。另一方面,春生在外流浪,以為良玉遭難,投河自盡追隨。附近河船上玉姐灑網,救起春生,漁婆知曉春生身份後,將女兒許配給他,期許他日取得功名成婚。鄒大人中意良玉,有意將女兒雲英許配,故附家書囑良玉返濟州府讀書備考。良玉和杏元雖都寄住鄒府,但各處東西廂房,不知彼此。

春生住在漁婆家,某日捕獲大魚到市集販賣,留玉姐、漁婆單獨回家。當地官家少爺江魁見玉姐美色,強奪嬌妻。春生至邱官府告狀,邱大人釐清來龍去脈,判罰江魁又還玉姐。退堂後,邱大人向姐姐梅夫人提及春生夫婦,請來春生一家,詢問來歷,梅夫人與春生相認,三人暫留邱府,邱大人將女兒雲仙許配給春生當二房,考取功名報仇後再完婚。

良玉在鄒府思念杏元,取出金釵睹物思人,婢女窺見,趁良玉不在偷拿金釵給雲英小姐。雲英雖斥責婢女行為,可是當杏元認出金釵、查問來處後,仍掩護婢女謊稱是父親從京城寄回來的。杏元因此誤會良玉已死,金釵輾轉落到雲英手上,回房啜泣,傷心臥床。良玉回房發現金釵不見,以為是杏元離開人世的不祥之兆,食不下嚥,抑鬱成疾。

鄒夫人請大夫診斷良玉和杏元,原來兩人都陷入相思心病。她左看良玉交待後事,右看杏元憂傷昏迷,只好請求杏元吐露心事,才查明杏元的真正身世和金釵情緣,雲英也才透露金釵來處。杏元又告知重台上贈與良玉的詩句,讓鄒夫人確認良玉身份,兩人終於重逢。鄒夫人期許良玉考取功名,再娶杏元和雲英。

良玉和春生各自報考科舉,獲得狀元與探花的好成績,兩人也因此重聚。朝廷接見新科狀元,良玉向皇帝伸冤,又揭穿盧杞假傳聖旨。真相大白,皇上收押盧杞,平反梅陳二家冤情。大喜之日,良玉和春生各娶美嬌娘。

大台北地區上映紀錄(資料來源:聯合報):
大光明:1962/7/17-1962/7/18。
大觀:1962/7/17-1962/7/18。
建國(原三重戲院):1962/7/25-1962/7/27。

物件類別
印刷品
其他內容描述
色彩: 

黑白

類型: 
類型: 
語文: 

台語

主題: 
尺寸: 

35mm

作者
導演: 
編劇: 
編劇: 
創建時間
出品時間: 
1962
創建地點
出品地點: 
台灣
地圖上標記點經由 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 校正
貢獻者
監製: 
製片: 
攝影: 
攝影助理: 
鮑學禮
攝影助理: 
王濬
攝製: 
吉星電影技術服務社
錄音: 
王榮芳
錄音助理: 
劉添根
音樂: 
周藍萍
佈景: 
白羽
佈景助理: 
侯宛
洗印: 
魏傑三
洗印助理: 
王濬
剪接: 
蕭鹿
場務: 
陳汝安
道具: 
閔敏
燈光: 
魏傑三
燈光助理: 
徐得利
服裝: 
陳財發
助理導演: 
旁白: 
林東陞
識別碼
OM_TFI_201712_mpf_000247
出版者
出品者: 
台聯影業公司
發行者: 
台聯影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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