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誡》工作照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中影協助《第十一誡》(The Eleventh Commandment)拍攝時,指派洪慶雲與林贊庭擔任隨片助理,該片採同步錄音,35mm Mitchell NC攝影機連同隔音棉罩跟著一起出租。拍攝現場林贊庭(左)負責拍板兼攝影記錄。
由香港亞洲電影公司與美國國維奧電視公司(Rojun Production)合作的《第十一誡》,該片於1959年12月至1960年1月底曾來台在北投復興崗的政工幹部學校(今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新北市的大陳義胞新村、屏東、台南等地及金門拍攝外景。棚內則借用中製廠北投的攝影棚拍攝。
由香港亞洲電影公司與美國國維奧電視公司(Rojun Production)合作的《第十一誡》,該片於1959年12月至1960年1月底曾來台在北投復興崗的政工幹部學校(今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新北市的大陳義胞新村、屏東、台南等地及金門拍攝外景。棚內則借用中製廠北投的攝影棚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