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泉溪與工作人員合影(工作照)

李泉溪與工作人員合影(工作照)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1960年代,李泉溪導演(前排左1)在台中霧峰花園附近租下一家廢棄戲院,以新南光劇團為號召,改編著名的戲碼或民間故事,為台聯、天華、美都等公司拍攝歌仔戲台語片。

在中影台中製片廠的支援下,由林贊庭和洪慶雲輪流擔任攝影師,器材則向台北的大基行租用Arriflex IIA攝影機,當時40天就可以完成三部作品。

後排左1是陳棟霖、左4為洪慶雲、左5為林贊庭、右1是廖萬文。背景為其班底在戲院臨時搭造出來的佈景。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李泉溪與工作人員合影(工作照)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內容描述

1960年代,李泉溪導演(前排左1)在台中霧峰花園附近租下一家廢棄戲院,以新南光劇團為號召,改編著名的戲碼或民間故事,為台聯、天華、美都等公司拍攝歌仔戲台語片。

在中影台中製片廠的支援下,由林贊庭和洪慶雲輪流擔任攝影師,器材則向台北的大基行租用Arriflex IIA攝影機,當時40天就可以完成三部作品。

後排左1是陳棟霖、左4為洪慶雲、左5為林贊庭、右1是廖萬文。背景為其班底在戲院臨時搭造出來的佈景。

物件類別
照片
其他內容描述
色彩: 

黑白

類型: 
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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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碼
OM_TFI_201712_photo_0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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