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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事件第一回公判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六年八月廿六日~三十日,二林事件第一回公判。事件起於李應章(坐者右4)引領蔗農與製糖會社抗爭,結果93人被檢束,其中43人被送審,鄭松筠(坐者右6)、蔡式穀(右上)及四名日籍律師麻生久(坐者右8)等為之辯護。
李應章、簡吉在竹塘被檢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日:二林事件後,李應章(右)、詹奕侯、劉崧甫等人於四月十日改二林組蔗農組合為二林農民組合,臺灣農民組合中央委員長簡吉(左)特地前往聲援,繼續舉辦農村講演,李應章、簡吉在竹塘與農民會談,竟也被視為違法集會,被檢束、留置於北斗郡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