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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民眾黨第三次黨員大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七日,臺灣民眾黨第三次全島黨員大會在新竹公會堂召開,出席黨員一六九名,由陳(黃)旺成主持,主幹陳其昌報告黨務,會後發布宣言,此次大會,蔣渭水主控了臺灣民眾黨,蔡培火系統乃逐漸脫離。
臺灣民眾黨被禁止結社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三一年二月十八日,臺灣民眾黨舉行第四次全島黨員大會,剛討論完綱領政策,北警署長即將準備妥的「結社禁止令」交給主幹陳其昌,並當場檢束蔣渭水(左3)等十六人。廿一日,蔣渭水等在臺灣民眾黨本部前留影紀念。
蔣渭水等油印宣言書被捕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九日,臺灣民眾黨第三次全島黨員大會宣言書因未向當局報備,即油印發送黨員,蔣渭水(左1)、陳其昌、簡來成、陳炳奇四人以違反出版規則被捕,至十八日始被釋放。
厚生演劇研究會演出《閹雞》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文化協會在一九二三年就決定推廣新劇,隨著文化運動的開展,新劇也大受歡迎。一九四三年九月三日,張文環的小說《閹雞》經林博秋編導,由厚生演劇研究會在臺北永樂座演出,次日就被禁演,成為臺灣新劇的絕響。
臺灣工友總聯盟代表大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八年二月十九日,臺灣民眾黨外圍團體臺灣工友總聯盟,會議代表分乘59輛車遊行臺北市街後,由蔣渭水(前右5)主導,在蓬萊閣成立,加盟團體有29個,會員總計6367名,標語是「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臺北木工工友會建具指物部設事務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七年十月十六日,臺北木工工友會建具指物(家具裝潢)部(作物部),受蔣渭水(二排坐者右9)的指導,因會員都居住在艋舺地區,故設事務所於艋舺講座,代表委員是林謝烏番,會員180人。
臺灣民眾黨第一次黨務磋商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一月一日至四日,臺灣民眾黨召集各支部委員、書記,在臺北本部召開第一次黨務磋商會(實為幹部訓練講習會),講師:王鐘麟、蔣渭水(前坐右2)、黃醒民、謝春木(前坐右7)。
臺灣民眾黨第二次黨代表大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八年七月十五日,臺灣民眾黨第二次黨員代表大會在臺南南座舉行,由王受祿、韓石泉(議長席中、左)主持,司儀盧丙丁(司會),主幹彭華英、政務部王鐘麟、社會部洪元煌、財政部蔣渭水工作報告。
臺北木工工友會建物指物部開祝捷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臺北木工工友會建物指物部工友二百人,以罷工為手段與業主簽訂工資協定,在臺北市蓬萊閣(背景)開祝捷大會,蔣渭水(二排坐者右6)、講演「團結真有力」以激勵工友。
林土木前往中國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三一年二月廿八日,商工銀行大稻埕支店長林土木(左4),是當時唯一在日系銀行擔任支店長的臺灣人,辭職前往中國,蔣渭水夫婦(左2、3)等在剛被解散的臺灣民眾黨本部前往送別同志。
工友總聯盟第二次代表大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一日,臺灣工友總聯盟第二次全島代表大會在臺南松金樓舉行,會議由盧丙丁、楊慶珍主持,會後發表宣言,要「以合理的鬥爭排斥所謂的幼稚病,期形成臺灣工人運動的統一戰線」。
臺南南座公演文化劇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七年三月廿八日,由韓石泉、王受祿結合安平與臺南的青年在南座(戲院)公演文化劇三天,戲目是:戀愛之勝利、非自由之自由、薄命之花、憨老大。並由新竹新光社在場指導。
臺灣白話字研究會結業式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四月廿七日,由蔡培火(三排左7,8、9是王受祿、韓石泉)創辦的臺灣白話字第一回研究會,舉行結業式,此研究會一回三期,每期二週,所謂「臺灣話白話字」就是把臺灣話用羅馬拼音的方式書寫出來,易學易懂。
臺北石工工友會罷五祝捷會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八年五月廿五日,140餘名臺北石工工友會會員因工資調昇問題而罷工,經與業主協調雖暫獲解決,然而業主蔣棟材卻唆使流氓毆打工友會員,是後認錯,於此日,出五十圓賠罪,在蓬萊閣招待工友會會員。
日報《臺灣新民報》幹郁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三二年四月十五日,日報《臺灣新民報》發行,編輯局成員有:主筆兼局長林呈祿(前左1)、整理部黃周(後左3)、政治部吳三連(後左5)、經濟部陳逢源(後左7)、社會部黃呈聰(後左4)、通信部黃旺成(後左1)等一流人才。
淺野水泥事件被捕四人出獄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廿八日,陳明來、梁加升、黃賜、張晴川出獄。四人因涉及指揮四月八日高雄淺野水泥工場350人同盟大罷工,五月十三日被捕。是日出獄,王受祿、蔡培火、韓石泉(立者左起3、4、5)等臺灣民眾黨幹部前往迎接。
臺灣民眾黨能解民眾講座被檢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七年九月廿七日,臺灣民眾黨艋舺民眾講座因辦演講會被無理解散,決定廿九日再辦,演講會未開始,北市南警署即以事先備妥的囚車,檢束23名關係人,十月一日蔣渭水偕夫人陳阿甜(坐者左3、4)向南警署提出抗議。
《臺灣新民報》報社遷移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一日,《臺灣新民報》報社遷移下奎府町一丁目一五○番地(今臺北市南京西路圓環邊),成立了三年,《臺灣新民報》終於在一九三二年一月九日獲得發行日刊的許可,四月十五日發出第一張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