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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來文簡便答復表「聯邦影業」聲請登記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第二課)來文簡便答覆表,原件公文一張,單面。
原發文機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來文事由:呈送「聯邦影業有限公司」聲請登記表事件請簽核示尊
答覆事項:據送「聯邦影業有限公司」創業登記表件,經核名稱欠妥,希特知更改後,再送憑核。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監印:馮月雲。
聯邦影業向臺灣省影戲業聲請登記表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向市政府教育局登記「台灣省影戯業聲請登記表」一張,複寫紙。
聲請人:張陶然、聯邦影業有限公司已於民國43年4月2日成立、聲請登記時間:民國43年6月24日。另以紅筆大寫「留底」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