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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入證書
差入證書
黃榮輝
1939
記載貴殿之土地拙者贌耕言約每壹年小作料乾栗五仟貳百金各年四、拾月冬至期激納清楚。恐口無憑立差入證書壹紙付執為據每年四月冬、拾月冬小作料逢來米、在來米料取及。二枚印記。
土地臺帳謄本-阿猴廳
土地臺帳謄本-阿猴廳
黃翠玲
1904
此謄本是照台灣地籍章程第三條發給執憑。土地面積有七分零厘二毫五絲,所屬高樹下庄。三枚印記。
胎借契約書
胎借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70
立胎借人有道光二十七年六月間名典過大租,因乏銀費用,將此契為胎轉借先問房親不受,外托向四塊厝陳協順胎借,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六枚印記。
明治38年鬮書
明治38年鬮書
黃翠玲
1905
明治38年立賣斷建物及并敷地予阿猴廳港東上里萬巒庄鍾煥貴先生。十一枚印記。
昭和九年申告書
昭和九年申告書
黃翠玲
1932
原公業管理人死亡後,辦理變更管理人時,填寫此申告書。一枚印記。
萬丹公學校教諭命令
萬丹公學校教諭命令
黃榮輝
1921
台灣總督府發予台灣公學校教諭陳榮傳,萬丹公學校勤務之命令。
乾隆54年退單
乾隆54年退單
沈建龍
1789
立退單人謝重軍姪謝岐雲,先年承租遺下有質田一座土名田心塘一坵原計正租1斗5升,因無銀使用,情願出退與親廖興仕承接。
明治38年執照
明治38年執照
沈建龍
1905
明治38年業主蘇慶安堂記收過西勢庄鄭親賢代黃南運完納明治37年分大租9斗5升正,給發完單付執為據。四枚印記。 印一:西勢庄「庄樣」印記。 印二:「龍昌租管」印記。 印三:「經風煽凈到館完納」印記。 印四:「蘇慶安堂穴租圖章」印記。
買賣契約書
買賣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782
立招人創置有埔二處,因乏銀應用情願問到于馮外观出首耕種二年,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一枚印記。
光緒2年鬮書
光緒2年鬮書
沈建龍
1976
立鬮書人林長房傳下六大房,由公親族長及母親王氏在場知見分鬮,因第六房早逝無嗣,由第四房金俊撥出長男添火、五房玉出撥出次子數目成嗣。
轉繳杜絕賣約書
轉繳杜絕賣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00
立轉賣契約人承父買得厝地,因乏銀別用,先問盡房親人等不能承交,外托中引賣與加藤社番戈買、元生,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七枚印記。
大正8年分手當金
大正8年分手當金
黃榮輝
1919
阿猴廳土地整理組合發給老埤區番仔厝土地整理委員沈文牆之分手當金。
合同分單契約
合同分單契約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22
立合同人雲祥、雲敏承父業,因兄弟二人均分,請叔姪兄弟等人做閹,載明所屬地界及附屬該付金額,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一枚印記(手印)。
典屋契約書
典屋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典屋人陳雲祥、雲敏兄弟有成父於瀰濃庄地,因自己不能居住乏銀應用,情願出典予人,儘問房親人等均不能承典,璉馨鍾親出首承典,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二枚印記(手印、腳印)。
分割契約書
分割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904
立割金沙橋會份人有金沙橋會份壹份,因欲行娶妻欠缺費用不得已托兩河叔姪將此會份退出予本族瑞文承頂,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
佳冬信用組合出資證券
佳冬信用組合出資證券
黃榮輝
1931
佳冬信用組合之出資證券,組合員羅秋興殿金拾圓。一枚印記。
典田契約書
典田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51
立典田人潘寶生偕侄潘阿完於加藤社赤山庄承祖母遺業,因乏銀應用進問親房俱各不能承領,托中引得五溝水劉英華出首田典,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七枚印記。
添典契約書
添典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39
添典人林吧荖、林阿淋承祖父自墾埔園,因乏銀應用,托中引過圓承典銀主添典,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五枚印記。
萬巒鄉信用組合出資證券
萬巒鄉信用組合出資證券
黃榮輝
1924
萬巒鄉信用組合之出資證券,組合員林順接殿一金拾圓也,出資壹口分。大正13年1月20四第六回通常總會出資少於二十圓,以拾元減資,結果本證券拾元交付。二枚印記。
咸豐11年鬮書
咸豐11年鬮書
沈建龍
1861
立鬮書人因咸豐四年地方擾攘兼年東荒歉、入不敷出,立鬮分字四紙一樣,長、二、三、四房各執一紙。
乾隆48年分業書
乾隆48年分業書
沈建龍
1783
兄弟逢桔、逢淦、逢春、仕魁四人邀請尊長親戚等公議將承受祖父田園財物分配合宜,另長孫仕魁之子每年多分得祖谷7石5升;另於乾隆50年加批各分配分仔田(菸葉田)等。
潮州街農會出資證券
潮州街農會出資證券
黃榮輝
1945
會員鍾朝正殿金壹百元,以此券證明交付。二枚印記。
賣田契約
賣田契約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53
賣田人古富生有承父業於瀰濃庄,因乏銀應用,情願出賣予人,由發賢陳親出首承買,為有憑據,特立此證。一枚印記(手印)。
典契約書
典契約書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836
立典人林阿琳有承祖父自墾埔,因乏銀別用,願將此田園出典,進問房親人等均不願承典,由楊容观出首承典,為口說無憑,特立此證。四枚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