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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立柱
雕刻立柱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屏府文保字第10530074600號登錄理由:本件雕刻立柱為屏東魯凱族雕刻裝飾,人像雕刻特徵在於雙手上舉齊耳,兩足略彎而足尖向外。整體雕刻裝飾非常豐富多元,以人像為雕刻主軸,頭部以上空間雕刻七個大小不一、動靜不同的人物像或人頭像,有寫實的人物像,也有抽象的蛇紋頭像。
雕刻壁板
雕刻壁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壁板,使用臺灣貴重、材質優良的「臺灣櫸」木材為雕刻素材,以陽雕的方式雕刻一人像,頭大、身體小、腿部粗,比例特殊,頭部上方刻一矛頭、額頭刻一山形紋,兩側刻S造型的百步蛇紋飾;雙手舉起至頸部,大腿和小腿間以三橫紋表現腿部的壯碩。
人形立雕
人形立雕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作品典型為男性立像造型的人形立像雕刻,造型尺寸極大,接近人體比例。頭戴蛇紋及太陽紋之帽冠,以紅色和黃色顏料點綴色彩紋飾;臉部表情威嚴中帶有親和力,身體斜刻原住民特有的衣飾裝飾,右手持拿長矛,雙腳下方雕刻蛇頭向上的百步蛇紋飾。
人形立雕
人形立雕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作品以整株原木雕刻而成,頭部雕刻簡樸,無任何裝飾,五官明顯,活靈活現,笑容滿面,充分表現出排灣族人播種的愉悅景象,播下種子亦播下希望。雙手自然持拿種子籃於腰前,雙腿粗壯,腳踏實地,底座略高,明顯刻劃出排灣族人特有的播種辛勤體態。
木雕半身像(警鈴拍板)
木雕半身像(警鈴拍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作品採用淺浮雕,為一男性雕刻題材,採淺浮雕,施以紅色和白色顏料裝飾。採半身像,頭部略呈福泰,雙眼略凸、稍丹鳳眼,張口露白齒,樸實無華麗裝飾;雙手平舉至胸前,雕刻魯凱族傳統服飾,以紅色為基底,點綴以白色鈕扣。
雕刻門板
雕刻門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雕板以人物為主題,採側身、肩背獵物為雕刻重點,身著傳統服飾,頭戴羽毛、著短裙、赤足、腳踏土地。木雕臉部表情活潑、眼睛炯炯有神,似乎傳達著獵物豐收之意。人像周圍輔以百步蛇紋飾,蛇的部頭表情與主體人像雕刻互動性佳。
木雕半身像(警鈴拍板)
木雕半身像(警鈴拍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作品為一平民階級的半身像淺浮雕,為一女性雕刻題材,採淺浮雕,施以紅色、黑色和白色顏料點綴裝飾。雙眼略凸有神,張口露白齒,明顯鬍鬚狀,眼球和雙耳略點綴紅色彩繪;臉頰圓滿,頸部裝飾紅白相間魯凱族服飾;雙手平舉至胸前,雕刻魯凱族傳統女性服飾,木材表面點綴以紅漆,使用白漆為鈕扣裝飾,胸部刻有排扣。
雕刻壁板
雕刻壁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木雕使用長木板一體成型雕刻而成,屬於深浮雕的建築雕板。
人形立雕
人形立雕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木偶雕刻為一勇士立像作品,採手工雕刻,施以黑色塗裝。頭戴蛇紋圓帽,臉部表情樸實,雙眼有神直視,右手手持長矛、左手手按傳統佩刀,身體斜背排灣族傳統服飾紋飾,足部比例特大,表現出作品的勇猛與堅毅。
雕刻壁板
雕刻壁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壁板採易雕刻、具芳香的牛樟木為基底材,使用半弧形整塊木材雕刻而成,可使雕刻物自然穩定放置在地面上,可隨意移動和擺放。整件作品以直立人像為雕刻主軸,結合百步蛇紋為輔助裝飾。使用陽刻方式雕琢人像,臉部表情呆板,胸部雕刻捲曲的蛇紋圖飾。
人形立雕
人形立雕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本件木偶雕像高大,頭戴以蛇紋、太陽紋、羽毛裝飾而成的帽冠,形塑為頭目造型的立像人偶。臉部方長、兩眼直視,眼神中反映出樸拙、平實的雕刻風格。雙臂自然下垂,雙手持握男性生殖器,雙腿粗壯結實、腳趾明顯。善用染色工藝及特殊的雕刻技法,充分表現出排灣族的傳統工藝技術。
雕刻門板
雕刻門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屏府文保字第10530074600號登錄理由:本件作品屬於「人蛇同體全身像」雕刻紋飾。作品將人像頭部、手部及腿部以百步蛇紋為雕刻圖像,將百步蛇的造型巧妙融入人像,栩栩如生,藝術呈現甚佳,充分表現出魯凱族特有的神靈信仰。
雕刻立柱
雕刻立柱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採陽雕技法,兩人像間以蛇紋為區隔,造型上觀察,上方人像雕刻簡單樸素,頭大、身體比例較小,腰部及腿部明顯粗大,雙手平舉至肩膀,整體比例約略凸顯粗壯的臀部及腳部特徵,人像並無精緻的排灣族特殊的紋飾裝飾,應為女性祖先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