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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立柱
雕刻立柱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有歷史意義、表現傳統,以及泰武鄉族群特色。雕刻圖案中的背帶屬日本時代的鐵線,手呈U字型、腳直立,綜合好幾種刻法,柱子上面會有承重的刻法,下面沒有,所以它是一段木頭拿來做,不是完整的原件,年代約有30年(不可能是民國元年,可能是民國60年左右),屬於泰武鄉嘉興。
木板雕刻
木板雕刻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有地方特色。成對是屬嘉興的男女,牙齒刻的很清楚並不多見,而下方雕刻的一對有穿衣服,上面一對沒穿衣服,是表現時代意義(以前沒穿衣服,現在有穿衣服)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86號
簷桁
簷桁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歷史意義與時代特色。人頭的造型,及另人頭造型,顯然是不一樣,應該不是同一地區,屬於不同鄉創作。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890號
門板
門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有稀有性與時代特色,並且能表現族群特色。連杯,這種填充式,是龜甲型的建築(室內的地面比外面的地面深一公尺左右,所以進門要下樓梯的門),獨立且厚應該屬春日鄉,跟它龜甲型的建築是ㄧ致。且連杯與人型,人頭鼻子很寬,眼睛圓、眉毛與鼻子連在一起,連杯與手成一個U字型,沒有生殖器官上明顯的描寫。
雕刻壁板
雕刻壁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歷史意義與時代特色。純裝飾,上面古物出處來義鄉古樓村,以下就不是那邊的,是北部的霧台、三地門鄉的德文才會有屬綜合性,花紋有一定的地方性的區域,恆春那邊的一個花紋跟北部的花紋放一起就不是南排灣的,不過這依然有價值,刻法是很傳統,刻的人是排灣族人,所以具價值性。
木板雕刻
木板雕刻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理由:具有地方特色的指標及藝術造詣(古物出處:春日鄉)。根據內文式的雕刻,年代應不會太遠,距離現代約30幾年前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82號
雕刻門板
雕刻門板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時代的市場需求特色。屬於商品類,鬼面雕刻很少見。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95號
柱前木檯
柱前木檯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有藝術造詣,並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亦具有地方特色(古物出處:北排灣);因為祭台前面,很少見。
雕刻立柱
雕刻立柱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有泰武的地方文化特色。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92號
簷桁
簷桁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地方文化特色。是泰武鄉的,頭部雕刻接近來義,人頭是嘉興部落。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43號
簷桁
簷桁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登錄理由:具歷史意義、時代特色與藝術造詣。中華民國95年10月18日屏府文博字第09502059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