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郡役所及水利組何事務所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日本大正9(1920)年10月1日,實施地方官制改正,原有臺中廳舍合併南投廳為臺中州,管轄臺中市及大屯、彰化、南投、東勢、豐原、大甲、員林、北斗、竹山、新高、能高等十一郡。南屯、西屯、北屯三屯區屬於大屯郡,大屯郡役所置於臺中市利國町二丁目,臺中州廳的南側,即今民生路上。照片為大屯郡役所及水利組合事務所的原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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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正9(1920)年10月1日,實施地方官制改正,原有臺中廳舍合併南投廳為臺中州,管轄臺中市及大屯、彰化、南投、東勢、豐原、大甲、員林、北斗、竹山、新高、能高等十一郡。南屯、西屯、北屯三屯區屬於大屯郡,大屯郡役所置於臺中市利國町二丁目,臺中州廳的南側,即今民生路上。照片為大屯郡役所及水利組合事務所的原景。
陳千武撰、臺中市立文化中心編。《臺中市珍貴古老照片專輯 第3輯》。臺中市 : 臺中市立文化中心,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