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州城圖
作者
林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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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者
國會圖書館地理地圖部(Library of Congress, Geography and Map Division.)
圖題〈保德州城圖〉,圖中座標北以為上方,以略具形象的畫法描繪保德州城及其四周的軍事佈置。保德州(今山西省保德縣)原屬太原府,雍正二年(1724)升直隸州;本圖形式或為官署呈送本。黃河河道貼紅簽墨書「北黃河」,繞經北境,為本圖重要的地理標誌;黃河外為陜西省延安府府穀縣境。圖中以紅簽墨書注記地名,圖沿四周亦標示相鄰州縣及道路里程。圖中以簡單線條描繪地貌,另以簡單符號標示軍事營汛地、瞭望樓、營房、村寨、煙墩,並用點、線標示道路。
本圖繪製年代或為雍正二年後,按保德州於是年升直隸州,太原府析河曲縣、興縣往屬;雍正八年(1730),興縣還屬太原府。直至清末保德州僅領河曲縣。但乾隆二十七年(1762)山西巡撫宋邦綏奏請「河曲令移往沙保營」(參:史語所明清檔案,編號153130)。因此,河曲縣遂徙治離城七十餘裏之河保營;此事《清史稿》載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徙治河保營,即今治」。徙治後,河曲縣境在保德州北;其縣境大概不是如圖中東側兩則墨書:「東至河曲縣交界三十裏」、「東至河曲縣交界五十裏」(參:《清史稿》卷35〈地理七〉「山西」;《山西通志》卷29〈府州廳縣考七〉)。
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保德州沿河圖〉(平圖021429)相對應研究。
本圖繪製年代或為雍正二年後,按保德州於是年升直隸州,太原府析河曲縣、興縣往屬;雍正八年(1730),興縣還屬太原府。直至清末保德州僅領河曲縣。但乾隆二十七年(1762)山西巡撫宋邦綏奏請「河曲令移往沙保營」(參:史語所明清檔案,編號153130)。因此,河曲縣遂徙治離城七十餘裏之河保營;此事《清史稿》載於乾隆二十九年(1764)「徙治河保營,即今治」。徙治後,河曲縣境在保德州北;其縣境大概不是如圖中東側兩則墨書:「東至河曲縣交界三十裏」、「東至河曲縣交界五十裏」(參:《清史稿》卷35〈地理七〉「山西」;《山西通志》卷29〈府州廳縣考七〉)。
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保德州沿河圖〉(平圖021429)相對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