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於新竹合影

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於新竹合影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合影於新竹,前排坐者:楊肇嘉(左三)、林獻堂(左四)、蔡惠如(左五)。
大正13 年(1924),楊肇嘉應蔡惠如的邀請,在還具街長身分和公職任內,公開參與推動臺灣議會設置的巡迴演講活動,並由臺灣文化協會評議員轉任為核心成員的理事,9 月,其官派清水街長任期屆滿,日方並未續派讓他連任。 楊肇嘉在擔任教職、實質代理區長及正式出任公職期間,展現其勇於任事,謀求鄉民福祉的大公無私,甚至不避嫌忌,公開參與臺灣議會設置期成同盟會請願行動與臺灣文化協會在臺灣各地舉辦的演講、宣傳等活動,早已踩到殖民官方的紅線,被視為頭痛人物和眼中釘,但也因他熟悉殖民行政事務,在地方聲望日隆,具有相當影響力。所以,日警幾次取締或檢肅抗日文化行動中才未貿然拘提楊肇嘉,而對付他的最佳方式就是清水街長任期屆滿後,就不再指派續任,切斷他在地方殖民行政中的職權,回歸常民身分較能約束或懲治楊氏。 治警事件後,大正14年(1925)2月,甫辭卸公職的楊肇嘉赴日參與第6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代表團;而出於臺灣總督府始料未及的是,由於治警事件審判過程中,引起日本國會議員的聲援和日籍律師來臺為被逮捕的被告辯護,反而使得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取得正當合法性。因此,包含楊肇嘉在內的4名請願代表團成員還有林獻堂、葉榮鐘、邱德金,向東京第50回帝國議會再度提出請願案,而楊肇嘉是這次請願團活動力表現最活躍者。請願代表團返臺後,楊投入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在臺灣各地舉辦的巡迴演講,向民眾說明在東京請願的過程和成果。 昭和2年(1927),臺灣文化協會此時因左傾而正式分裂,同年7月,蔡培火、蔣渭水、林獻堂等人遂在臺中市另外正式創立臺灣民眾黨。 (更多相關知識,詳見《劍膽琴心:跨越兩個時代的六然居士楊肇嘉》一書及關聯資源──臺灣文化協會)
詮釋資料權利提供者:林景淵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於新竹合影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內容描述

1925 年「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合影於新竹,前排坐者:楊肇嘉(左三)、林獻堂(左四)、蔡惠如(左五)。
大正13 年(1924),楊肇嘉應蔡惠如的邀請,在還具街長身分和公職任內,公開參與推動臺灣議會設置的巡迴演講活動,並由臺灣文化協會評議員轉任為核心成員的理事,9 月,其官派清水街長任期屆滿,日方並未續派讓他連任。 楊肇嘉在擔任教職、實質代理區長及正式出任公職期間,展現其勇於任事,謀求鄉民福祉的大公無私,甚至不避嫌忌,公開參與臺灣議會設置期成同盟會請願行動與臺灣文化協會在臺灣各地舉辦的演講、宣傳等活動,早已踩到殖民官方的紅線,被視為頭痛人物和眼中釘,但也因他熟悉殖民行政事務,在地方聲望日隆,具有相當影響力。所以,日警幾次取締或檢肅抗日文化行動中才未貿然拘提楊肇嘉,而對付他的最佳方式就是清水街長任期屆滿後,就不再指派續任,切斷他在地方殖民行政中的職權,回歸常民身分較能約束或懲治楊氏。 治警事件後,大正14年(1925)2月,甫辭卸公職的楊肇嘉赴日參與第6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代表團;而出於臺灣總督府始料未及的是,由於治警事件審判過程中,引起日本國會議員的聲援和日籍律師來臺為被逮捕的被告辯護,反而使得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取得正當合法性。因此,包含楊肇嘉在內的4名請願代表團成員還有林獻堂、葉榮鐘、邱德金,向東京第50回帝國議會再度提出請願案,而楊肇嘉是這次請願團活動力表現最活躍者。請願代表團返臺後,楊投入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在臺灣各地舉辦的巡迴演講,向民眾說明在東京請願的過程和成果。 昭和2年(1927),臺灣文化協會此時因左傾而正式分裂,同年7月,蔡培火、蔣渭水、林獻堂等人遂在臺中市另外正式創立臺灣民眾黨。 (更多相關知識,詳見《劍膽琴心:跨越兩個時代的六然居士楊肇嘉》一書及關聯資源──臺灣文化協會)
詮釋資料權利提供者:林景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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