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黃橘
今日所稱的「橘」與以前所稱的「橘」為不同之物,現在西國(日本明治時期後,指歐美各國)所稱之「橘」,是比柑還要更小的種類,還要更小的品種,此為《八閩通志》(中國明朝黃仲昭編纂,現存的第一部福建全省性的地方志)中所指的「猴橘」。「橘」為柑類的總稱,而藥用之橘皮或陳皮應該是用柑的果皮製成。橘與柑的分別在《集解》(為匯集諸家對同一典籍內容之解釋,以助讀者理解)中有詳細的說明,依據李時珍(中國明朝醫學家、藥學家、博物學家,1518-1593年,著有《本草綱目》)的說法:「橘實小,其瓣味微酸,其皮薄而紅,味辛而苦;柑大於橘,其瓣味甘,其皮稍厚而黃,味辛而甘,由此得知「橘」的確是屬於柑類。橘柑類多栽種在四國及九州等溫暖地帶,橘樹高約一丈,葉似冬青,形狀尖,花白色五瓣,似溲疏,枝幹有刺。較蜜柑小而皮薄。今藥用之柑皮並非此種。
黃橘
產自遠州(日本古代的令制國之一,即遠江國,約為今靜岡縣的西部)白輪,其形比柑稍大,皮薄果實厚味甜,皮與果肉間無白脈,此為上品,與最近自上總(日本古時令制國之一,即下總國,約為今千葉縣北部、茨城縣西南部、埼玉縣東隅、東京都東隅)東金所出之形狀及味道皆相同(頁一後頁、頁二前頁、頁二後頁)
翻譯:李翊媗;審訂:陳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