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項建設工程—興建南北高速公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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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配合快速的經濟發展,正積極興建南北高速公路(今中華民國國道一號,簡稱國一、中山高、一高),以加強內路長途運輸,貫連基隆、台中、高雄3個國際港口,促進對外貿易,同時對工商業原料和產品的運銷,可節省費用和時間,並可改變土地利用型態,增加國民的收入。南北高速公路為政府九項建設工程之一,民國58年設計規劃,民國60年8月開工興建,北至基隆、南至高雄縣鳳山鎮(今高雄市鳳山區),縱貫台灣西部平原,全部工程分為3段進行,到民國67年就可以全部完工。第一段工程為基隆到楊梅,全線的路基土石方工程皆由農民工程處和中華工程公司承辦。全線的橋樑工程總長度有35公里,建造面積為1百萬平方公尺。橫過淡水河的橋樑正在施工、打樁與架樑。南北高速公路全線分有8車道、6車道和4車道。由於目前交通車輛大型車多於小型車,築路整平工程特別為大型車輛而設計。因高速行駛,也需鋪設防滑路面。全線設有10個半自動收費站,裝有電腦,可紀錄車輛通行次數,台北、台中與高雄3大都市區段,劃為不收費路段,以便於疏導都市交通。而公路的坡度、彎度、曲線半徑、視線、距離等,都是按照美國公路標準設計施工。全線有37個進出交流道,密度比歐美日韓還高,4處休息室、3個服務區、每隔50公里就有一個服務站,養護工程處有2所、養護站有7處、有線無線通訊台有15個,還有5個公路警察巡邏隊分隊,每天24小時擔任巡邏工作和維持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