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輿圖
圖中松花江、牡丹江及烏蘇裏江描繪特別明顯,沿江分駐六個副都統:吉林(康熙十年(1671)置,複撤;雍正四年(1726)再設。光緒七年(1881)升府)與寧古塔(順治十年(1653)設章京;十七年(1660)改稱副都統)、阿勒楚喀(雍正二年(1724)置)、白都(訥)城(康熙三十一年(1692)置)、三姓城(康熙五十四年(1715)置)、渾春(即琿春,光緒七年(1881)置),黑線框紅色方塊符號代表;其他不同行政區劃或以各種不同的圓形或方形符號表示。長白山特別強調,畫得很突出;新開湖(即興凱湖)、阿蔔湖(鏡泊湖)分別標出,庫頁島上則特別注記「大洲內均系庫葉、費牙喀、鄂倫春三項人居住共屯二十一個 」。
根據《吉林通志》載:「光緒八年(1882)奏准添設吉林分巡道,所屬吉林府、伊通州、敦化縣、長春府、農安縣、伯都納廳、五常廳、賓州廳、五常廳、雙城廳」(參:《吉林通志》卷十二〈沿革三〉)。圖中雙城堡已升直隸廳(光緒八年),但未繪出同時置直隸廳的賓州、五常等廳。同卷載「長春……光緒八年改理事通判,十五年(1889)裁撫民通判,升為府。」圖中長春仍為廳的建置。本圖或與吉林將軍銘安(?–1911)於光緒七年(1881)奏准招民開墾以實邊與勘界有關而繪。
本圖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雙城堡拉林圖式〉(軍機處檔120709)、〈伊通河勘分界址圖〉(軍機處檔120710)、〈磨盤山勘設分防圖〉(軍機處檔120711);另與滿文〈吉林九河圖〉(平圖021457)、〈黑龍江流域圖〉(平圖021456)、〈寧古塔地圖〉(平圖021465–021467)、〈吉林圍場界址圖〉(軍機處檔057612)等圖可對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