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州議員當選紀念合照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日治時期的地方自治制實施,依據昭和10(1935)年公佈的律令第1、2、3號,改正州市街庄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臺中州會議員第一回的選舉於昭和11(1936)年11月20日實施,議員名額32名,由官、民選各一半,民選的選舉資格限於由一般民眾選出的市會議員及街庄議員而已。這張照片為昭和13(1938)年11月選出的臺中州議員當選紀念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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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地方自治制實施,依據昭和10(1935)年公佈的律令第1、2、3號,改正州市街庄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臺中州會議員第一回的選舉於昭和11(1936)年11月20日實施,議員名額32名,由官、民選各一半,民選的選舉資格限於由一般民眾選出的市會議員及街庄議員而已。這張照片為昭和13(1938)年11月選出的臺中州議員當選紀念合照。
陳千武撰、臺中市立文化中心編。《臺中市珍貴古老照片專輯 一集》。臺中市 : 臺中市立文化中心,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