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役所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大正9(1920)年7月實施「地方官官制改正」,廢廳置州,合併臺中廳、南投廳為臺中州。同年10月1日實施臺中市制,市役所(公所)即位於州廳對面,於大正10(1921)年9月竣工,1950年以前它一直是臺中市公所的辦公所在。
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Main content
大正9(1920)年7月實施「地方官官制改正」,廢廳置州,合併臺中廳、南投廳為臺中州。同年10月1日實施臺中市制,市役所(公所)即位於州廳對面,於大正10(1921)年9月竣工,1950年以前它一直是臺中市公所的辦公所在。
陳武雄撰、臺中市立文化中心編。《臺中市珍貴古老照片專輯 第四集》。臺中市 : 臺中市政府,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