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役所
典藏者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1.本物件為以臺中市役所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臺中市役所黑白照片,照片前方即為臺中市役所建築,其建築仿巴洛克建築,前方可以看見電線桿,建築前方有2人行經市役所,一臺人力車載客往畫面右方前進,市役所建築左側有數輛人力車等候。正面載有「THE MUNICIPAL OFFICE,TAICHU.」、(臺中)「市役所」,背面為明信片書寫面,右上方有郵票黏貼處,框內有Place Hostage Here,右側有以漢字、平假名書寫之「郵便はがき」,正上方印有「CARTE POSTALE」、「This Space may be used for Communication」、「The Address Only to be Written Here」、「Made in Japan」字樣。
2.臺中市役所的主體建築完成於西元1909年,原作為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1920年隨著制度調整而挪為市役所使用。
2.臺中市役所的主體建築完成於西元1909年,原作為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1920年隨著制度調整而挪為市役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