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警事件第一審公判

治警事件第一審公判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一九二四年八月六日,文化協會的啟蒙運動引起日治當局的緊張,終於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藉口: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違反治安警察法,全島大逮捕49名重要成員,提起公訴,八月十日第一審公判,全部無罪(坐者為辯護律師,右4為渡邊暢)。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治警事件第一審公判
典藏者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內容描述

一九二四年八月六日,文化協會的啟蒙運動引起日治當局的緊張,終於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藉口: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違反治安警察法,全島大逮捕49名重要成員,提起公訴,八月十日第一審公判,全部無罪(坐者為辯護律師,右4為渡邊暢)。

物件類別
照片
其他內容描述
出處: 

林柏維撰、臺中市立文化中心編。《臺中市珍貴古老照片專輯 2:文化協會的年代》。臺中市 : 臺中市立文化中心,1996。

創建時間
創建時間: 
1924.08.06
貢獻者
相關組織: 
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
相關人物: 
提供者: 
校正: 
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
識別碼
OM_TCOldPhotoBookV2_201905_photograph_0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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